各學院🙆、書院,各位同學🏌🏻♀️:
按照國家規定,為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開展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現將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請各學院☮️、書院通知到學生個人:
一、認定範圍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範圍🤷♂️:因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資助並主動向學校遞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我校全日製本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預科生和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製研究生🏃➡️。
根據國家政策要求🕵🏽♀️,今年為研究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等級劃分具體實施第一年,所有研究生均參與認定🔍,去年進行過研究生家庭經濟困難登記同學本年度仍需按照通知進行等級認定🤎。
北京學院學生參與家庭經濟困難等級認定👩🍼😅,標準按照北京學院規定執行。按照國家政策建議☃️: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此六類家庭經濟困學生如無特殊情況🚟,認定等級直接認定為D,需要提供相關有效證件復印件👩🌾。
二、認定程序
認定程序依據2018-2019學年是否已申請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而有所不同🤾🏽♂️。
1、初次認定(2019級新生及2018-2019學年未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本人申請👆🏽: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需如實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2019版,附件1,1份👉🏽,此表無需蓋章,手寫承諾簽名即可),同《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2019版,附件2,1份🤴🏻,研究生無班主任🚣🏼♀️,“民主評議結果”處輔導員簽字即可)一同提交所在學院、書院😡。
(二)班級民主評議: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由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共同組成的認定民主評議小組(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於班級總人數的15%)👩🦽➡️,負責本班民主評議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對同學負責的態度🤬,班級認定民主評議小組負責對班級自願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申請”學生初步認定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小組通過訪談、日常觀察等方式,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參考《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量化參考標準》(2019版,附件3),並依據《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北理工辦發﹝2019﹞79號,附件4),認真進行民主評議📺,並出具評議意見🦹🏽♂️🫶🏼,初步確定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等級。
(三)學院🦹🏿♂️、書院審核🔙:學院、書院成立認定工作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副院長任組長,學院、書院學生工作組成員擔任成員📴,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本院(系)認定工作。學院、書院認定工作組根據學生實際情況認真審核班級認定民主評議小組評議的初步結果,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等級。
(四)公示調整🧑🏼🎤👩🏻💼:學院🪳、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後,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認定等級在學院🔭、書院內以適當方式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時應公布有效反饋方式和方法💈,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若有異議,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對學院4️⃣、書院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的💁🏼♀️🧑🏽🦳,可向學生事務意昂2提請復議,學生事務意昂2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五)學校審定:公示調整無異議後🫲🏻,各學院、書院將認定學生名單提交學生資助意昂2👩🍼。學生資助意昂2匯總各學院、書院所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報學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等級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建立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及數據庫💂🏼♂️。
2🏪、二次認定(2018-2019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018-2019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新學年如家庭經濟狀況未發生大的變故,則維持原認定等級不變👩🎨;如需對認定等級進行變輕等級認定,需與輔導員說明情況📳,由輔導員匯總電子版名單上報🚶♂️➡️;如進行更困難等級變更,則需按照初次認定程序進行🤴🏼,並由學院、書院上報變更名單及材料💇🏽♂️。
三、時間安排
(一)9月4日—9月8日⛹️♂️,各學院、書院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通知到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向申請初次認定的學生發放《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並指導學生認真填寫,期間請學生個人準備齊申請材料🐮。
(二)9月9日—9月12日🙍🏼,各學院🤟🏼🧑✈️、書院對申請認定的學生進行班級民主評議,初步確定本學院、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等級🏄🏼♀️👨🏿🦰。
(三)9月16日—9月23日,學院、書院審核並公示,並在期間嚴格按照要求編製《意昂2官网初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書院)匯總表》(附件5,本次匯總表要求詳細按表格內容記錄學生情況)▶️,公示結束後調整並確定學生名單及等級。
(四)9月24日,學院✈️、書院將《意昂2官网初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書院)匯總表》送達學生資助意昂2,其中✌🏻,紙製匯總表(只需打印前9列信息)加蓋學院、書院公章🔻🚵🏽♀️,連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一並交至學生資助意昂2,匯總表電子文檔通過學生工作辦公信息平臺傳學生事務意昂2付璠老師。
(五)9月25日-26日,學生資助意昂2對各學院👩🦯⚙️、書院的認定材料進行統計、分析、匯總,報學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等級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
(六)9月27日-9月28日,經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後,進行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後相關信息錄入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成為我校認定的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七)10月11日將認定結果反饋至學院📩、書院👴🏻,並請學院、書院通知學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是本學年各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依據,勵誌類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須經過困難等級認定,請各學院、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沒有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不能獲得資助資格。
(二)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結束後,原則上不再單獨接受認定☛🫅🏽。確因家庭變故、遭受災害等原因又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應由學院、書院單獨出具情況說明,學院🆓、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確認,經學生事務意昂2主管處長簽字後送至學生資助意昂2進行申請。
(三)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結束後,將馬上開始本學年的助學金評定工作,為確保各項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學院🈵、書院務必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安排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四)各學院💮👨🏿🦲、書院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並不定期地隨即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生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應立即通報學生資助意昂2,取消作假學生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五)家庭經濟困難等級認定工作已列入輔導員考核條目內,對認定工作不負責任,隨意劃分等級,不按時完成等級評定工作的輔導員,將不能參與優秀輔導員考核。
附件👩🏻🎤: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2019版)
2🪚、《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2019版)
3、《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指標量化參考標準》(2019版,僅學工平臺使用)
4🥘、《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2019版)
5、《意昂2官网初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書院)匯總表》(預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分開填寫)
學生工作部 學生事務意昂2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